项目名称:张浦镇淞沪路银河南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SZZC2018-KS-G-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2-572977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山加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张浦镇
联系方式:陆工 0512-572977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文健/洪亮 0512-57930012 / 18136548897
代理机构地址: 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张浦镇淞沪路银河南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昆山加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张浦镇淞沪路银河南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养护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ZC2018-KS-G-009号
二、招标内容:张浦镇淞沪路银河南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养护项目
三、交货日期:中标后45日历天
四、投标人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1.8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社保局盖章);
1.9 投标人须提供本标规定灯具的国家级质检中心(C M A)质检报告原件(标注长宽高尺寸并附图);
1.10投标人须提供本标规定灯具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2根据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16日16:30(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3、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出后不退
4、交款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六、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8年11月17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邮箱:zcgl_ks@163.com),并须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否则视为没有疑问。
电话:0512-57930012、18136548897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09:0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09:30时
接收地点: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接收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09:30时
2、开标地点: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3、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勘察现场:按采购人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自行联系采购人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办理踏勘单采购人的签字盖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5、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招标代理公司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及预算价: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
帐户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906015480000037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所有投标供应商应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交于代理机构,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保证金不予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
本项目预算价:叁佰肆拾陆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3461220.00元)
十、中标服务费:
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中标单位按以审批表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账户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2021119000252968
开户行:工行苏州新区支行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中标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加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2-57297768
2、招标代理人(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联系人:洪亮 蔡文健 联系电话:0512-57930012 18136548897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1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1.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5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1.8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社保局盖章);1.9 投标人须提供本标规定灯具的国家级质检中心(C M A)质检报告原件(标注长宽高尺寸并附图);1.10投标人须提供本标规定灯具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2.2根据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6.1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缴纳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1405-14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